Policy advice
2015-04-27 閱讀次數: 6463
根據中國人民銀行、住房城鄉(xiāng)建設部、中國銀行業(yè)監(jiān)督管理委員會《關于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銀發(fā)[2015]98)規(guī)定:
自2015年4月27日起,繳存職工家庭購買普通自住房的,申請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為房價的20%;
還清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,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為房價的30%;
對申請合肥市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二手房的,二手房房屋年限在10年以內的,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價的20%;房屋年限在10年以上20年以下的,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價的30%。
申請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二手房的,對二手房年限無此要求。